3月10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王胜俊在工作报告中,谈到了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说: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还不够健全,司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相关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一些地方存在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四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处理新类型及复杂疑难案件的水平不高;有的法官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极少数法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五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一些法院人才流失、法官断层问题严重,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王胜俊今年所作的工作报告,相比2012年工作报告多谈了一个问题。去年时,谈的问题则是四个。
我还查阅了2003年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至十二届一次会议,共十一年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谈自身存在的问题时,年年都称“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清醒地认识到”。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是“清醒地看到”和”清醒地认识“到了,但不知为何每年“清醒”认识到的问题都是大同小异?为何就是难以改正?
尽管他们“清醒地”认识到了问题,但谈问题不过是“轻描淡写“,不敢触及问题的根源。比如,在谈到人民法院系统的腐败时,竟然连一个具体数字也不提及。
谈成绩,长篇大论,不惜篇幅。谈问题,惜墨如金。这不只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如此,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