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无证幼儿园不宜取缔了事

昨日报载,无证幼儿园给孩子带来隐患,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透露,教育部门将在“疏”及“导”上做文章。同时将在天河等地试点开设“看护点”,提供给有需要的市民。据悉,对于其中一部分符合办园条件但证照不全的,教育局将帮助他们转为正规幼儿园。至于符合“看护点”办园条件的无证幼儿园,将考虑转为“看护点”。从这个想法来看,屈哨兵是位懂教育的行家。

幼儿教育一直都没成为各国“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源于幼儿教育的“自主选择”性质更强,而且幼儿教育应以家庭教育为主,幼儿在父母兄弟的言传身教中,开始了解世界。像在美国,5岁以下儿童在进入学前班之前的保育和教育主要是父母的职责。而美国学前儿童的托儿费用60%由父母负担,政府负担的39%是由多项保教项目拼凑而成的,民间负担不足1%。可见,幼儿教育是以家庭和市场为主,公共财政并不需要过多介入。从九年义务教育开始,才是公共财政投入的“大头”。

但是,在政府制定的办园“高标准”之下,不可能所有幼儿园都有能力达标,以往最常做的就是“取缔了事”,遗下的幼儿们去向如何,政府几乎不管。此次教育局主动提出帮助“弱园”转为“规范园”,实在太“弱”的就转为“看护点”,是一举多得的解决方式。政府从来不是“证府”,主要工作是“让好事办得成”,而不是“办证”。“弱园”转为“规范园”,能够帮助市场解决 “入园难”问题;部分转为“看护点”,又能够让一些所谓的“弱势儿童”得到较为合适的安置,而这些“看护点”得到了生存,家长们也得到了便利。

设置“看护点”的想法是好的,但仍需要进一步落实。比如说,“看护点”是否又会设置一些标准和要求?由谁来主导?这当然也是政府的职责和义务所在。笔者建议,“看护点”主要起到保护、保障的作用,给经济条件不佳的家长一项更好的选择,不如等而次之,考虑在社区、街道就近设置“看护点”,由公共财政资助和支持,聘请街道大妈、专业人士或热心街坊,轮流进行看护,收费上可以减免或是低廉收费。对“看护点”多宽容多扶持,并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善莫大焉。

(文章发表于2013.4.24《羊城晚报》)

原文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b0011f0102edf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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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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