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本案中最大的创新是将假定垄断者测试应用到互联网领域相关市场的界定中来。 一个被假定的垄断者,在持续一段时间适度提高价格,结果消费者转向了其他替代品,那么替代品与诉争产品则属于同一市场;反之,则不属于。比如,假定百事可乐提价的话,消费者若转向选择可口可乐,那么二者就属同一市场,有竞争关系。在本案中,我们就认为如果QQ开始收费的话,用户一定会转而选择免费的“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微博”,或者转而选择“只提供单一视频服务的即时通讯”。(3Q垄断案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述) 专访3Q大战案审判长:几百项证据手推车推进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