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臭脚严重亵渎了国家的尊严
2 0 0 0 年1 月2 7 日
被各种官司搞得晕头转向的中国足协,做梦也想不到又会被一个“爱国律师”打了一闷棍。
田世国,35岁,广东环宇商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位年轻的律师控告中国足协的“罪状”是:国奥队不应将国旗图案印在比赛袜上。此举严重违反《国旗法》。他致函公安部要求立案,追究国奥队管理部门——中国足协以及主教练霍顿的法律责任。
下面说说事情经过
在广州中信广场21楼那间气派、豪华的办公室里,田世国向记者讲述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事情从去年9月27日的中韩国奥之战说起。“庄严的五星红旗怎能穿在臭脚上,并任其污损!”田自述说,当即一股无名火“噌”地冲上脑门,激起了他的愤慨:“国旗是国家的象征,是我们中国人的脸面,任何中国人都有义务爱护她,甚至用生命维护她的尊严,谁也不能玷污她。谁也不能容忍一支成绩如此差劲的队伍将她穿在脚上!”
田世国说:“当时我真的非常气愤,想都没想就拿起电话将此事通告给广州各大媒体,同时又给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去电,希望他们能调查此事。接电话的单位一开始都表示不相信国奥队会这么不严肃,但他们答应会对事情有个交代。不过,事后谁也没有答复,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我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愤怒,再次向以上单位去电,希望他们能制止国奥队的行为。与此同时,我以《国旗不该绣上球袜》为题向羊城体育报投稿,该稿于去年11月11日刊登。然而,令人非常遗憾和气愤的是,今年1月中旬在广州举行的四国足球锦标赛上,国家队同
样穿着这样的袜子踢球。忍无可忍下,作为律师的我首先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
本月18日,经深思熟虑后,田世国愤然投书公安部,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19条关于“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的规定,追究国奥队管理部门——中国足协和主教练霍顿的法律责任。据悉,这是中国自1990年10月实施《国旗法》以来,首次有普通公民向司法机关举报违反《国旗法》的行为。
《国旗法》第16条还规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此外,还有《国旗法》第18条也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那么,为什么田世国要向公安部控告,而不直接将中国足协告上法院呢?对此,田律师解释说:“根据《国旗法》有关规定,对违反国旗法的处罚有两种:一是刑事责任;二是治安处罚,而两者的立案权及治安处罚权均在公安机关。另外,因国奥队是去年9月27日在韩国代表国家踢球,虽然去年10月3日是在上海踢的,但公安部作为公安机关的最高权力机关有理由受理公民的控告。所以,我的第一步是要求公安部立案。此后,再向足协讨说法。”
从本月18日田世国去函公安部要求立案后,短短数天内,他成了媒体关注的热点,除国内数十多媒体刊登该消息外,连一些境外媒体也闻风而动。这些天他办公室的电话都快爆机了,他的手机也不敢开,电话有广州市民打来的,更多的是媒体记者,其中包括香港各大报纸,以及意大利国家通讯社、英国BBC广播电台等。
有市民愤然表示,如国旗可以绣在袜子上,那以后说不定还会出现“国旗牌鞋垫”了!国家有关部门应及时制止这件事才行。
田世国说,他决不会半途而废。他向记者透露:“我是元月18日提交控告书的,如公
安部在元月28日之前立案并表态说‘在袜子上绣国旗不对’,那我立即把矛头转向足协,再将他告上法院,要求足协公开向我道歉并赔赏我的精神损失费。不过,在公安部立案前,我不会主动与足协沟通。因为我得按法律程序办事。如果到了28日,公安部不予理睬,那我将向公安部所在地法院将公安部告上法庭。法庭在接到我的上诉书7天内会给我一个明确答复,并有权要求公安部受理此事。”
对于为何要不依不饶地控告中国足协,田世国解释说:“目的有三:一,对于我个人来讲有维护国旗尊严
的责任,特别是作为一名律师,发现这种情况有义务站出来,讨个说法。我也想通过这次控告,使国旗法更加完善。二,国旗法与相关法律的配合使用上存在着不衔接。国旗法第18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从这一条规定看,国旗及其图案如果主体被私用作商标和广告的话,完全适用《刑法》第299条。如果违法者是企业或者单位,就不适用此条,因为这一条《刑法》没有规定企业或单位是主体;同样《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会碰到类似问题。三,我还想要求中国足协对国民有个交代,同时也要求司法机
关对‘国旗绣在袜子上’是对是错给个说法。”
冯剑明说:“我们不知道有此事。现在我正在开会,请你下午打到办公室来。”当天下午,当记者依时拨通
冯剑明的电话时,他的回答出人意料。他说:“你想问什么,请将问题用书面写下来,然后盖上你们单位的公章传真过来。我们研究后再回答你。”
当记者问“能否当天给答复”时,他说“不可能”,并强调说,“最近中国足协开会决定,以后新闻单位要采访足协,必须通过刚才的方法,否则不予理睬。我们的目的也是为了更严谨、更负责地回答媒体的问题,希望大家配合。”
附资料
国旗岂能印在袜上!(羊城体育> > 头版新闻 2000 年1月27 日星期四)
广州有律师致函公安部要求立案并打算状告中国足协违反《国旗法》